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对《 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>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26号)关于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的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、规章的相关规定,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了《 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。
现将《 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意见征集期限: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。公众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。
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: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。
意见反馈渠道如下:
1.电子邮箱:bjmfgcjdz@rfb.beijing.gov.cn
2.通讯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11号楼,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(请在信封上注明‘意见征集’字样)
3.电话:010-62061950,13810229491
4.传真:010-62053600
5.登录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(),在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民意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
6.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(http://www.beijing.gov.cn ),在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
附件1:《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征求意见稿.docx
附件2:《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的编制说明.docx
附件3:《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意见反馈表.docx
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2021年12月17日